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相关规定,汉源县华兴燃气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在成都市召开“汉源县天然气管道及供气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
参加验收的有建设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方案编制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认为“汉源县天然气管道及供气工程”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汉源县天然气管道及供气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将验收情况在进行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24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周江恒/15928505622
报备单位:四川省水利厅/028-8693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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