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各乡镇、村:
为加快“村村通”天然气项目的顺利实施,进一步鼓励农户使用天然气冬季取暖,遏制散煤劣质煤市场,优化我县大气环境,根据《关于加快“村村通天然气”推广的意见》(巨字【2016】54号)文件的要求,巨鹿县村村通天然气领导小组拟对2016年度农村(不含城中村)安装并使用壁挂炉进行取暖的前3000户农户(按照县环保局提供的实际安装壁挂炉用户名单)进行资金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冬季每户平均使用1000立方(扣除正常的做饭等日常用气量)进行测算,每立方按照0.5元进行补贴,每户最高补贴500元,低于1000立方米的按照实际用气量进行补贴。
补贴发放:由农户以取暖季(次年的3月15日)结束后的终止数据进行申报,村委会进行核实公示,乡镇负责再核实并汇总上报,待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审核通过后,补贴资金以粮补形式发放到农户手中。
2017年,巨鹿县委、县政府将继续加大对使用天然气壁挂炉进行冬季取暖的奖补力度,奖补政策另行通告。
特此公告
巨鹿县村村通天然气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